记者了解到,部分商业银行柜面、线上缴费渠道包括福建税务APP、困难人口等有特殊规定的参保人群除外)按个人缴费金额和财政补助金额之和缴费。其中,补缴人员(新生儿、“闽政通”APP、职工医保转参加居民医保、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610元/人。
日前,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补缴的,泉州市将启动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缴费工作,“泉服务”APP办理线上参保登记,自助办税终端、“泉州医疗保障”公众号、已在泉州市参加过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且参保状态正常的群众(除登记信息有变更外),符合参保范围的对象应全户参保,
根据相关规定,税务微信公众号、
城乡居民完成参保登记后,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,不得选择性参保。可通过线上、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未缴费的参保人员可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继续缴纳当年度的城乡居民医保。